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网站及
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试行)

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网站及公众号稿件的编校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心网站及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流程

1.转发权威媒体信息“三审”:网站运维人员一审,信息宣传处工作人员二审,信息宣传处负责人三审。

“三校”:网站运维人员一校,信息宣传处工作人员二校,信息宣传处负责人三校。

2.原创信息“三审”:信息编报责任处工作人员一审,信息编报责任处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信息编报责任处工作人员一校,信息编报责任处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的信息,需请示中心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实施

中心“两站四号”信息平台(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网站、欧亚经济论坛网站及西安博览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欧亚经济论坛微信公众号、西安博览事务中心视频号、欧亚经济论坛视频号)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三审三校”制度,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两者相结合开展。

1.发稿系统具备审核校对流程权限设置,通过“运维内容审核”微信工作群做出相应的校对、发稿、签发操作。

2.系统对文字错误进行提醒与屏蔽。

3.系统不链接不在可信域名白名单内的外部链接。

4.系统提供签发前的预览功能。

5.发布后如果发现内容有问题,可及时撤稿。

五、“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处室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两站四号”信息平台建设中;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2.统一管理要求。信息宣传处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中心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