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按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
第二条《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中心各党支部要坚决落实《党章》规定,在机关总支部的领导下按期进行换届。
第三条对中心各党支部按期换届实行“提醒制”。
第四条实施“提醒制”的程序:
1.机关总支部在党支部任期届满前3个月,向其下发书面提醒通知;
2.各党支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个月内研究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并向机关总支部上报换届工作请示。
3.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后一周内,要向机关总支部报告换届选举结果;
4.机关总支部在接到选举结果报告后,进行研究,并在1周内予以批复。
第五条党支部换届请示报告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议程。
3.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设置,候选人名额及选举办法。
第六条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会议召开的情况:
2.选出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并附选举结果计票单;
3.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第七条机关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按期换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届满前一个月书面上报机关总支部研究,经机关总支部批复同意后,方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第八条提前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
1.委员缺额较多,使党组织工作受到影响的;
2.委员会班子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
3.由于其他原因,机关总支部决定提前改选的。
第九条延期换届的几种特殊情况:
1.多数委员或党员因工作需要被派遣外出,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无法按期选举的;
2.任期届满时,正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开展换届选举的;
3.遇到突发性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党支部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
4.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选举条件不具备的;5.由于其他原因,机关总支部决定延期换届的。
第十条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第十一条党支部换届时间以上一次换届选举完成的时间为界定,机关总支部要建立党支部换届工作台账,对无故延期的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1.对无故延期一个月不换届的党支部,对其支部书记予以约谈。
2.对无故延期两个月不换届的党支部,启动支部书记问责程序。
中共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
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