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公示,西安入选!

日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发布

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公示

拟将20个城市

纳入试点范围

西安市入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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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在城市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城市进行书面评审和线上答辩。根据评审结果,拟将天津等20个城市纳入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范围。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010-850937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0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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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为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增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将适度整合现行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资金政策,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健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城市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培育批发零售等流通骨干企业,提高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加快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消费、保障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在支持方向上,主要包括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方面。要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引领加快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提升潜力大的城市,试点工作拟分三批(2024—2026年)实施,建设期限为三年,2024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城市。

《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公示》